越南位于中南半岛东部,北与中国广西、云南接壤,中越陆地边界线长1347公里;西与老挝、柬埔寨交界;东面和东南濒临南中国海。越南地形狭长,呈S形。南北最长处约1640公里,东西最宽处约600公里,最窄处仅50公里。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3/4为山地和高原。越南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热带季风气候区。越南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共有54个民族,京族(也称越族)为主要民族。越南语为官方语言,也是通用语言和主要民族语言,部分居民会讲英语。
矿产资源分布
越南位于印支半岛东部,东南濒海,长山山脉纵贯南北。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比较丰富。越矿藏资源分为能源类、金属类和非金属类三种。能源矿藏主要有煤、石油和天然气;金属矿主要有铁、铬、铝、铜、镍、铅、钛矿等;非金属矿藏主有磷灰石、硫化矿、高岭土等。主要矿藏储量及分布情况如下:
(1)煤。已探明煤炭储量约38亿吨,其中优质无烟煤约34亿吨,主要分布在广宁省境内,其余为褐煤和泥煤,主要分布在红河三角洲地区和湄公河三角洲地区。
(2)石油、天然气。越南的石油、天然气探明储量石油为2.5亿吨,前景储量约5亿吨;天然气储量约3000亿立方米,前景储量约9100亿立方米,伴生气储量约1300亿立方米。已发现的石油、天然气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和红河、湄公河三角洲地区。
(3)铁矿。己探明储量13亿吨,前景储量约23亿吨。现已发现三个铁矿区。一是西北地区的宝河、贵砂、娘媚、兴庆等地,其中贵砂铁矿储量为1.25亿吨,主要是褐铁矿,品位为43-52%;二是北部地区太原、河江、北干、高平省境内,储量为5000万吨,主要是磁铁矿,品位60%以上;三是中部的顺化、义安、河静等地,己发现多种类型的铁矿,其中石溪矿床储量最大,约5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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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铬矿。分布在清化省挪山区古定等地,储量约2000万吨,适合露天开采,精选后,三氧化二铬含量可达46%以上。
(5)钛矿。 越南目前经初步探明的钛矿储量约2000万吨,可开采量约1500万吨。主要分布在越南北部地区的太原和宣光(约600万吨,山矿,铬含量高)、中部沿海地区的河静省(约500万吨)、清化省(约400万吨)、平定和平顺两省(约300万吨),沿海地区均为砂矿,铬含量低。现阶段越南全国年钛矿产量约15万吨,其中,越矿产总公司年产量约4万吨,河静省产量约5万吨,其他地区产量约6万吨。产品全部出口,主要出口到泰国、日本和中国等。
(6)锆矿。锆矿储量约450万吨,主要分布在北干、太原省。
(7)铝土矿。主要分布在北部高平、谅山省和西原地区林同省(宝禄、新来)、多农省、多乐省以及嘉莱省和昆高省境内。已探明储量45亿吨,前景储量约60-70亿吨,精选后该类矿三氧化二铝的含量可达47.5%。
(8)铜、镍矿。探明铜矿储量为795万吨,前景储量为10OO万吨;探明镍矿储量为152万吨,前景储量为500万吨。老街生权铜矿矿床储量为51.1万吨,混合金35吨,银25吨。镍矿主要分布在班福地区,镍铜储量为19.3万吨,其中镍12万吨。
(9)磷灰石。已探明储量为178亿吨,前景储量为20亿吨,主要分布在西北老街省境内。
(10)硫矿。已探明储量860万吨,估计储量为5.6亿吨,主要分布在河西省境内。
(11)高岭土矿。己探明储量2000万吨,估计储量约10亿吨,主要分布在林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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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管理及政策
根据越南《矿产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外国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越南政府欢迎和鼓励外国组织和个人投资越南矿产开采业(含矿产资源考察、勘探、开采、加工生产经营活动)并保护其合法权益。规定外国组织和个人投资越南采矿业须按照越南《外国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投资项目申请报批手续并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颁发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活动,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越南对外资企业提供的相关优惠政策。
矿业相关许可证的审批及受理和审批部门:
1、矿业公司“投资许可证”(营业执照):
根据投资项目的种类和投资额的大小由省(市)计划投资厅或国家计划投资部受理并报(市)人民委员会或中央政府总理审批;
2、矿产考察许可证,由国家资源环境部(国家地质矿产局受理)审批;
3、矿产勘探许可证,由国家资源环境部(国家地质矿产局受理)审批;
4、矿产开采许可证,由国家资源环境部(国家地质矿产局受理)审批;
5、矿产加工许可证,由国家资源环境部(国家地质矿产局受理)审批;
6、再生矿产回收利用许可证,由省(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资源环境厅受理)审批。
申请上述矿产项目“许可证”需提交的文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考察(勘探)方案,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勘探结果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标准报告,经过公证的外商营业执照或在越外资企业投资许可证副本等。
从事矿产开采活动项目的受理和审批时间:受理机关自接收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之日起60天内(不含征求有关地方和部门意见的时间)完成审查报批手续。
相关税收及优惠政策: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国内企业、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以及不受《投 资法》管辖的外国承包商适用基准的企业所得税,基准税率为20%(2018 年1月1日起执行)。BOT企业的基准税率为10%。国内外石油、天然气、贵重资源(白金、黄金、白银、锡、钨、锑、 宝石、稀土)勘探开采企业的基准税率为50%(贫困地区为40%),优惠 税率最低为32%。
投资环境分析
有利因素:
1.政局稳定,经济发展较快。越南共产党和政府执政能力较强,政策具有连续性,注重经济建设。
2.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
3.是地理位置优越。海岸线长达3260公里,港口众多,运输便利。
4.越南投资法较为开放、完善,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基础法律保障和较大力度的优惠政策。
5.对外开放程度较高,目前越南已签署或正在推进17项自贸协定,投资者可利用东盟经济共同体、中国东盟自贸区等自由贸易平台接近更广阔的国际市场。
不利因素:
1.宏观经济稳定性不足,越南经济很大程度上依赖出口,易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债、坏账高企,政府迄未提出有效解决方案。
2.劳动力素质不高,越南虽然劳动力充裕,但受过良好 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劳动力仅占20%左右。
3.配套工业较落后,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和原材料大部分依赖进口。
4.外汇管制较为严格,投资者在使用美元时受到较大限制,须面临越南盾汇率不稳定的风险。
5.政府部门行政效率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