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位于非洲东部、赤道以南,由坦噶尼喀(大陆)和桑给巴尔(岛)两部分组成,领土总面积 为94.5万多平方公里。北与肯尼亚和乌干 达交界,南与赞比亚、马拉维、莫桑比克接壤,西与卢旺达、布隆迪和刚果(金)为邻,东濒印度洋。坦桑尼亚东部沿海地区和内陆的部分低地属热带草原气候,西部内陆高原属热带山地气候,全年温差较小,年平均气温在21-26℃之间。
斯瓦希里语(SWAHILI)为坦桑尼亚的国语,和英语同为官方语言。坦桑尼亚崇尚信仰自由,以基督教、伊斯兰教和原始拜物教等三大教派为主。
矿产资源储藏
坦桑尼亚已查明的主要矿产包括黄金、金刚石、铁、镍、铀、磷酸盐、煤以及各类宝石等,总量居非洲第5位。
黄金: 坦桑尼亚黄金已探明储量1800万盎司,估计储量高达3000万盎司,遍布坦桑尼亚大陆地区,其中维多利亚湖在地质和规模上可与澳大利亚、加拿大、南非及津巴布韦的主要黄金产地相媲美;
天然气:坦桑尼亚天然气资源储量也非常巨大,根据坦桑尼亚官方公布的数据,目前坦桑尼亚已探明的天然气储量达57万亿立方英尺,预计总储量至少可达200万亿立方英尺;
金刚石: 金刚石已探明储量约250万吨,已知的300个金伯利岩中约有20%储有金刚石。此外,600处地质特性类似的金伯利岩及东非大裂谷、鲁克瓦湖和塞勒斯盆地边缘的冲积地带也有金刚石矿藏;
铁矿已探明储量1.3亿吨,估计储量超过3亿吨;磷酸盐探明储量1000万吨;钛探明储量3350万吨;钕镨稀土金属矿探明储量1900万吨;锡、钨探明储量25万吨;高岭土估计储量20亿吨;黑砂估计储量4725万吨;镍探明储量405万吨;纯碱储量100万吨;氦气15.29亿立方米;煤炭储量估计20亿吨以上;铀矿已探明储量20万吨,品位0.1%以上。
此外,坦桑尼亚还有铀、铅、锌、石墨、铂、铬、锰、水银、银、钼、钒、铝土矿、石灰石、石膏、云母等矿藏。
矿业政策与管理
坦桑尼亚政府非常重视矿业发展,将矿业列入特惠投资领域,在外资的投资选择和持股比重上,除规定大型矿山政府参股最高可达20%以及矿业企业坦桑居民需占股25%外,没有其他限制,还可享受如100%资本返还、所得股息和分红可自由汇出等优惠政策。
但2017年坦桑尼亚政府修改矿业法,规定外国人不得在坦桑尼亚私自开矿,除非与当地人合作,并在获得坦桑尼亚政府同意情况下,同时坦方将无偿取得境内所有矿业公司16%的股份,且凭借股份分取公司一半的利润。此外,修正案还明确了坦桑尼亚政府不接受投资者提起的国际仲裁。
2017年3月,坦桑尼亚禁止出口未处理的矿石。
2017年7月1日,坦桑尼亚《金融法》,对从坦桑尼亚出口的矿物的所有股票征收1%的清算费用。随后,John Magufuli总统签署了三份议案,大幅改变当前及未来坦桑尼亚自然资源投资情形。
除其他事项外,新法律还要求政府拥有至少16%的采矿权项目,增加黄金和其他矿产的特许权使用费,并向政府提供解除或重新谈判自然资源合同,拒绝国际仲裁资源争议。此外,总统还暂停了新发行即将实施的采矿许可证和规定的政府将进行的所有审查授予外国投资者的采矿许可证。
矿物权的控制权属于政府。但是,根据《采矿法》的要求和条件,授权能源和矿产部长(MEM)和矿产专员可以向个人或公司授予各种许可。此类许可证包括探矿许可证,宝石许可证,加工和冶炼许可证以及特殊采矿许可证。
特殊采矿许可证仅授予规模至少为1亿美元的大型采矿业务。颁发此类许可的地方,MEM通常会与采矿公司签订《采矿发展协议》(MDA),以根据许可进行采矿作业。MDA中列出了一些关键条款,其中包括政府的自由附带权益和参与采矿活动的权利。
《采矿法》为主要采矿许可证和宝石采矿许可证的持有人提供了土著权利。这些执照仅颁发给坦桑尼亚公民或矿业公司,而董事会和股份结构的组成完全由坦桑尼亚公民组成。但是,《采矿法》中有关于宝石开采许可证的例外。
所有矿工均须就根据有关许可证生产的所有矿物的总值向政府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投资环境分析
1.政治社会稳定。近年来,坦桑尼亚国内政局稳定,大力发展睦 邻友好关系,是非洲国家少有的内政稳定的国家之一。
2. 自然资源丰富。坦桑尼亚拥有较为丰富的矿产资源储藏。现已查明的主要矿产包括黄金、 金刚石、铁、镍、磷酸盐、煤、石墨、氦气以及各类宝石等,总量居非洲第5位。
3.投资环境相对完善。坦桑尼亚政府在世界货币 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支持下,执行经济整改计划,推行私有化,致力于 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颁布了一些促进和保护投资的法律法规。
4. 地区辐射能力较强。坦桑尼亚地处非洲东海岸中部,地缘优势明显。
坦桑尼亚矿业投资案例: